三十年前,一對東歐某國的夫妻帶著幾歲的孩子派到法國工作幾年。就在丈夫的工作就要結束,全家即將回國前,妻子帶著孩子突然失蹤了,丈夫毫不知情,立刻被遣返回國,還受到處罰。之後,這個男人開始酗酒,後來雖然又結婚生子了,還是難改酗酒的毛病。。。終於在小兒子8,9歲時因病去世了。
三十年過去了,當年失蹤的女人和孩子又回到了故國。她丈夫家的親人都拒絕見到她。她的兒子替媽媽辯解:當年我爸爸對她不好,飲酒過度,還有時打她,她本來就準備離婚的。。。你們不應該怪她,應該原諒她。
以前一直不知道什麽叫背叛,現在算是知道了。公開的離婚和這樣的失蹤並且明知道會至丈夫和其親人於不利,是完全不一樣的。
感覺時間好象不會改變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