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這個問題不是你想的那個問題。這個問題的意思是原因的意思。我說我說話怎麽這麽的囉嗦,聽起來又是這麽那麽的繁瑣。哈哈哈哈。。。,
這個問題其實和隨便2010是一樣的。那就是把簡單複雜化。今天算你運道好:我鄰居請我吃了餐飽飯,嗬嗬。 別,別急。你慢慢聽。
一個比你小十歲的男孩和你,一個不available的女人要一起吃午餐。 這是要聞吧?
你覺得吃午餐不是dating。 你的理解是晚餐才會被看成或用來dating的,對吧?
你要去吃這個不是dating的午餐,但又想要分析出為什麽那個男孩要穿粉紅色的衣服去赴“宴”,是這樣吧?
我一邊看,一邊納悶:既然你不available, 既然你不把它看成是dating,你卻在乎,一個跟你在情感上不沾邊的,比你小十四歲的別人的衣著的顏色。 我沒看懂,嗬嗬。
我一邊納悶,一邊想:道理恐怕隻有一個。如果你不喜歡他,你不去吃不就都結了?嗬嗬。問題是你喜歡那個男孩,非常。但是呢,你又有礙於你不available這個外在事實,有礙於他比你小十歲這個顧慮,難以直接表達。但是呢,你希望十分明確他到底是不是也喜歡你,對吧?
所以,最後,在你看來,就剩下一條出路:從穿衣看動機,看心態。可你就是看不明白。這大概是你糾結的根源吧?
太累了,這跟我一開始的講話一樣繁瑣,嗬嗬。
簡單點,既然你要和這個男孩共餐,是有意繼續喜歡。那麽,在你明確不avaible的前提下還去和一個喜歡的男孩打得火熱,去關心他的動機,為何你就不能和他同床共眠呢?在你的事上,我沒看出共餐和共眠有什麽不同。相反,共眠了之後,一切會真相大白,不是嗎?
2011年底,她重回文學城。不過,她沒來愛壇,直接去了子女教育壇。那是後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