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一生中有很多角色:女兒、女朋友、情人、老婆、母親......女兒是最容易做的,不用付出就名利雙收,等到戀愛以後就急轉直下,一路在男人手裏輾轉,漸漸人老珠黃,名分也越來越重要了。
做人家女朋友的時候還敢不把名分放在心上,因為有青春,沒有名分反而能得到更大的好處。幾年之後,女人開始為青春買保險,要求男人兌現戀愛中的最後一個承 諾:結婚。男人若不答應,女人就提出分手:“要麽結婚,要麽分手,不要浪費我的青春。”可是你才二十幾歲啊。男人永遠不理解:女人的二十幾歲不等於男人的 二十幾歲,男人不肯給女人名分,就是浪費她的青春。 怎麽說得清楚古往今來的情債都是一筆糊塗帳,男人說:咱們就這樣在一起不是挺好麽,你何必看重那一張紙?
女友慟哭,趕他走,斥責他背信棄義、不負責任、欺騙、無能...... 男人也許並不是這樣的,他分辨,說我愛你。 怎樣才算愛?愛要怎麽衡量怎麽定義?在法律上,愛是太抽象的詞,沒有任何地位,決定成敗的惟有名分。
愛我就給我名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