慚愧一下,對婚姻,我比較保守。當然,實在相處不下去的,家暴,冷漠,這些該離婚,但是,如果僅僅為了愛情,

我還是會選擇婚姻。

愛情太飄渺,婚姻很實在。愛情短暫,婚姻長久。

婚姻裏的感情也許不是愛情,但是隻要有情,就可以繼續。何況,感情是可以培養的。~~~~~~

幸福也是一個很模糊的概念。成人的幸福和孩子的幸福一定不同。

不過,我還是很敬佩沒有感情的夫妻,可以坦然分手,最關鍵是把對孩子的傷害減少到最小。孩子是無辜的。無論對誰,自己的親身父母是一個絕對的概念,無可替代。這一點,我比較狹隘。~~~

謝謝西西的平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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