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男人海龜,女人留守北美的情況太普通了,僅從短短幾句看不出來有充分的理由需要離婚,除非以前夫妻感情就不和,或是女人真的抓到了什麽把柄。
孩子都上大學了,也不用女方盯在身邊了,女方為什麽不也回中國?在北美有自己的工作?還是不願意回中國“受苦”?請說明。
把男人放之大海,就要有充分的信任,或是管P他,愛咋咋地,或是要考慮到男人有偷腥的可能,早有心理準備。孩子都上大學了,組建一個家庭,為家庭的做出的貢獻,實在是不容易,何況男人也沒有對她不好。
輕言離婚,尤其在北美,四,五十歲的華人女人離婚,人在他鄉,再找個今後過日子的人,會有種種限製,以後哭天抹淚都來不及,那不是一般的孤寡,要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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