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期《非誠》上有個賣菜的小夥,大家都很喜歡,是個好小夥。但是,

嫁給他的人,得跟他一起賣菜。11號和22號女生真得給他留燈到最後。是出於同情嗎?

所有跟帖: 

留燈不等於頒發結婚證。買菜可以體驗生活。機會難得,過期不候。 -月影如鉤- 給 月影如鉤 發送悄悄話 月影如鉤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28/2011 postreply 14:40:14

他不會永遠賣菜吧?選夫看人品比看職業重要的多。 -shuimohua- 給 shuimohua 發送悄悄話 shuimohua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28/2011 postreply 18:01:42

永遠賣菜也很好啊。 -阿裏- 給 阿裏 發送悄悄話 阿裏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5/28/2011 postreply 19: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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