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蘇一名17歲的中學生因不堪老師在課堂上當眾羞辱,寫完遺書後結束了自己的生命;河南一名13歲的女孩因為從一家超市拿了價值1.8元的文具袋,被超市員工長時間滯留時惡語威嚇,導致精神分裂。這兩起事件,都反映出了“語言暴力”的殺傷力。
“語言暴力”這把軟刀子,一方麵會給當事人造成精神傷害乃至更嚴重的後果,另一方麵也暴露了那些施行“語言暴力”者自身素質的低下。惡語傷人不僅是道德問題,“罵死人”同樣違法,要承擔法律責任。尤其對未成年人,采取當眾辱罵等行為給未成年人造成實質傷害的,明顯違反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遺憾的是,近年來發生的學生因老師謾罵而自殺的事件中,都沒有看到違法老師被追究法律責任。在群眾法製意識日益增強的今天,這種現象令人費解。
“中國少年兒童平安行動”組委會日前發布的一項調查結果顯示,“語言傷害”“同伴暴力”“運動傷害”是當前亟待解決的三大校園傷害問題。81.45%的被訪小學生認為,“語言傷害”是最急需解決的問題。
事實上,“語言暴力”不僅僅發生在校園,在一些政府“窗口”單位,特別是涉及行政執法的公檢法、工商財稅等部門的某些人員那裏,雖然執法過程中的違法行為已大大減少,但出口成“髒”,動輒威脅、辱罵當事人的事情還屢見不鮮。這類“語言暴力”不僅對被施暴者造成了傷害,也影響教學、執法等效果,甚至釀成人間悲劇。
近年來,各地各部門陸續推出了各種形式的“行業忌語”,這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語言暴力”的發生。但目前各地針對教師的“行業忌語”聞之甚少,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應當把“教師忌語”列為師德考核的重要內容,盡快予以推行。
摘編自新華社11月22日電 文/慎海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