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一位朋友forward給我看。。好感動!
愛是光。。。照亮了平凡的生命!
胡是個年輕的女作家,剛從大學畢業沒多久,擅長寫新詩和小品,文筆流暢生動,筆底充滿了感情。 從她的文筆看,她該是個細膩而多情的女孩。
人類太多"相見恨晚"的故事,但是,相知卻永不會"恨晚"。胡和周由相識而相知,由相知而相愛,這之間是一條漫長而坎坷的路。我相信他們這條路走得非常艱苦,必定充滿了矛盾、掙紮、痛楚、壓力和犯罪感。台灣的社會,說新不新,說舊不舊。一方麵有非常聳人聽聞的新潮人物,另一方麵,也有極端的保守派。胡和周就在這夾縫中生存。
周是書香門第,妻子也是出自名門,而且已有一兒一女。無論在道義上,責任上,都不允許他有外遇,更遑論離婚再婚。因而,他們隻有抑製著這份感情,不容許它泛濫開來。他們經常在宴會上,或人群中相遇。四目相對,靈犀一點,千言萬語,卻常苦於無法傾訴。於是,有一次,當他們有機會單獨相處時,周說:"那隻有三個字;三個從有曆史,有人類,就會互相訴說的三個字;我愛你。我不能時時刻刻親口說我愛你,但是,讓我們之間有點默契吧。如果我打電話給你,鈴聲響三下就掛斷,那是我在說'我愛你',若是向你眨三下眼睛,彈三下手指,噴三口煙……都是在說‘我愛你’。
多麽浪漫的表達方式!
然後,有好長的一段時間,他們生活在"三下"裏。敲三下,我愛你。看三下,我愛你。鈴響三下,我愛你。吹三下口哨,我愛你。歎三口長長的氣,我--愛--你。
這種愛情,有它的淒涼,有它的美麗,有它的詩意,有它的殘忍,有它的狂歡,有它的痛苦。不論怎樣,周和胡就這樣"兩情默默"的度著日子。胡為了忠於這段"不為人知"的愛,竟摒退了所有的追求者,一直小姑獨處。
逐漸的,兩人的知己朋友,都知道了這段情。而他們在無數的刻骨相思之後,越來越覺得彼此間的愛,已濃得再化不開。於是,周開始和妻子攤牌,開始和父母商量,開始為兩人的未來而奮鬥--這是另一條艱苦的路,幾乎是殘酷而血淋淋的。周為了胡而奮戰,胡為了周而受唾罵,最後,周總算獲得了妻子離婚的同意。
去年七月某日,胡和周約好在台北某餐廳共進午餐,胡乘飛機北上。那天,她心情極好,因為這麽多年的暗戀,終於有了撥雲見日的一天。終於可以公開約會了!誰知,這頓午餐,周卻沒有出席,而且,他永遠不會出席了。
周就在那天早晨,因撞車而喪生。
就這樣,一個活生生的人走了,消失了。
而活著的人,卻必須活下去。
胡不知道自己為什麽還活著,那些日子,她生不如死,對於周圍所有的事和物,都視而不見。心碎的滋味,隻有心碎的人才知道。那些日子,她沒有思想,沒有感覺,沒有意識,活著隻為了活著,痛楚的底層,是再也沒有愛了,再也沒有希望了。"死亡"推毀了一切,愛情、夢想和希望。
然後,在周死後的第七夜,周的諸多好友們,都聚在一起,為周開追悼會。胡也參加了這追悼會,她彷徨無據,心碎神傷。眼前都是舊相識,可是,誰再對她敲三下?拍三下?看三下?吹三聲口哨?歎三口長氣……
那夜,台北全市燈火輝煌。 但是,那夜,在周的追悼會上,一間大大的客廳,卻忽然燈火全熄。燈滅了,一片黑暗。大家在驚愕中,燈又自己亮了。然後,再滅,再亮,再滅,再亮。一連滅了三次!
胡幾乎是脫口狂呼了! 閃三下,我愛你!
他來過了!他見到她了!他說過了!閃三下,我愛你!閃三下。我愛你!他表達了他的意思,他帶來了他的關懷、熱情與安慰。
死亡,不是終點。胡又活過來了,又能麵對生活了,又開始寫作了。死亡,也不能阻止愛情!
這是個愛的故事!
我聽完了,說不出的感動,說不出的心酸,也說不出的激蕩。愛,如能超越生死,該是多麽偉大的事!但願死而有靈,相愛的人永不被死亡分手。那麽,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愛"綿綿無絕期!這不也是一種"美"嗎?提起筆來,我情不自禁地寫下了幾行字:
“不能同死,但能同在! 不能相聚,但能相愛! 不能今生今世, 但能無阻無礙!”
給胡。給周。
為了他們的愛。 (轉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