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沒有瀏覽論壇了,我想不會有人記得我了。
一年前,我放棄自己好收入的工作,帶著兩個小孩與前夫團聚。想不到給我的驚天霹靂是,他有女人已經4年。不僅如此,還把錢都轉入自己的賬戶,為了不負小孩撫養費,連工作也辭了。。。我剛從加拿大到美國,沒有工作,沒有身份,連城市都沒搞清楚。當時,不少好心人鼓勵我,還有不少人勸我不要離婚。。。但我唯一的感覺就是:我什麽都沒有了,僅剩下自尊---這個支撐我活下去的東西了。
我帶著兩個小孩,煉獄式的日子有多難:天知,地知,我和小孩知。有幾次,我隻想帶著兩個小孩和我一起離開這世界。 就連我姐姐,她知道情況後給我電話,大哭了近半小時,能說的就隻有:今後你怎麽辦啊?
感謝神,讓我認識了一位心地善良的美國人。從相識,相知,求婚,訂婚到結婚,他都那麽的用心,那麽的讓人感動。更難得的是,他對我的兩個小孩都很好,以至於兩個小孩求我同他結婚。
經曆了這麽多 ,最大的感受就是:自愛,自尊,自信,自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