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一對情侶要結婚了,結婚前一周左右,叫男方女方的朋友一起彩排婚禮。結果男方的一個男性朋友(後來的我老爸)和女方的一個女性朋友(後來的我老媽)就一見鍾情了,他/她們馬上就想結婚了。但是人家正式的新郎新娘的婚禮,訂在8天之後。這一對一見鍾情的就說,我們不想跟你們同一天結婚,不想分散賓客注意力,但是可以不可以比你們先結?因為所有你們邀請的賓客(也都是我們的朋友)都會提前入住旅館,正好我們也省得再邀請了。
結果,這一對,就在認識6天之後結婚了,比那對本來計劃結婚的還早了兩天。然後,happily ever after,現在已經婚後41年了,有2個孩子,還是甜蜜肉麻的不行。想知道我老爸老媽的特點嗎?老爸特別帥,老媽特別美。老爸是白羊座,老媽是射手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