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裏夢外(小說)
一轉眼已經過去15年了。真是光陰似水……
我常常會在讀著當年寫給箏兒的情詩時,發出這樣的感慨。
15年前,我跟箏兒同在英國倫敦讀書。我學的是哲學,箏兒讀的是商科。我們都不是彼此的初戀,不過,同是天涯淪落人的命運,讓我們很快走到一起,也許,僅僅是為了向彼此要一點溫暖。倫敦終年潮濕的天氣讓人很容易頹廢,而有了愛情,生活必是不一樣的了,即便,那樣的愛情,有一些單薄。
很多年後的今天,我想,那時,我一定是真心地愛著箏兒的,不然為何,這麽多年,我一直都忘不了她,一直都保留著這個博客地址。
這個博客是我在海外的第一個精神小窩。我在裏麵做著自由自在的自己,抒發自己對未來的抱負,對政局的歪評,對哲學的熱愛,還有,關於愛情的癡言瘋語。
那時,我經常給箏兒寫詩,其實也不能算作詩,隻是長長短短的句子。不過,箏兒很喜歡讀,她把我對愛情的期望和讚美當成了我對她的深情。
有很多時候,箏兒像一隻柔順的小貓躲在我的懷裏,聽我給她讀詩。青春無敵,美人在抱,那時,我恍惚覺得,世上最美的人生,也不過如此吧。
隻不過,美的東西,都很短命。在擁有過美麗之後,剩下的就隻有無盡的追憶了。
箏兒有一天突然從我的生活中消失了,沒有給我隻言片語,沒有留下任何痕跡,好像我的世界,她從來不曾來過。
那段時間,我瘋了一樣,四處打聽箏兒的下落,沒有人知道。那時,我才知道,世界是那麽大,一個人打定主意要消失,那麽你是不可能找得到她的一根頭發的。
有幾年,我活得像是行屍走肉,箏兒把我的一部分也帶走了,而這份空虛,竟不能找一個人隨隨便便地填滿。
直到我連滾帶爬地拿了博士學位,然後出人意料地在美國紐約的一所高校謀到一份人人稱羨的職位,我的因為箏兒帶來的傷害才得以愈合,生活慢慢地為我打開了另一扇門----我結識了現在的妻子。
有了跟箏兒的那一段,愛情好像對我來說不那麽重要了。所以,我很快結婚生子,生活似乎順風順水。
隻有我知道,那個看似圓滿的彩蛋裏,有著多麽不堪的內核-----我跟我的妻子並不適合。其實都是些不足為外人道的瑣碎小事,卻一點點地消磨殆盡我對婚姻的熱情。
愛,我原是不期望的,不過,連默契都不再有,這,確實讓我有一些懊惱。隻不過,我沒有選擇。我不是一個多麽好的男人,不過,生而為人的責任和義務我懂。除去將就,除去盡可能地苟延殘喘,我不知道我還能做什麽。
而所有的痛苦我也隻能默默去承受,並不得不微笑著麵對世人。人性的醜陋和虛榮,讓人善於掩飾和偽裝,雖然我學的是哲學,不過,我依然逃不出一個平常人的劣根性。
我開始懷念箏兒了。那些個原本就美好的時光,被如今的現實的黯淡陪襯得更加耀眼。我沒有理由不去想她。
思念是一種藥,可以治愈現實的絕症。
每天都打開我在倫敦的那個博客成了我的日常慣例,無論多忙多累,我都會在那裏坐坐。看看那時的箏兒,那時的自己。
常常,那種思而不得的悲傷,會讓我淚流滿麵。不過,那種精神上的黑洞也讓我像一個上了發條的鍾擺,在文思泉湧中,我宣泄著自己的失落和寂寞。
那天,我像往常一樣打開博客,有一條留言吸引了我的注意:阿倫,你好嗎?還在倫敦嗎?
阿倫?我一下子怔在那裏。
怎麽可能?阿倫-----隻有一個人會叫我阿倫,難道是箏兒?
那時,我跟箏兒都是譚詠麟的歌迷,我們會湊在一起用同一隻耳機聽阿倫的歌,《難舍難分》,《半夢半醒之間》,《水中花》……都是我們兩個人的最愛。箏兒總說我歌唱得像阿倫一樣深情,人又在倫敦,所以,箏兒說,我叫你阿倫吧。
阿倫,是我一個人的名字,兩個人的記憶。
你是箏兒?你在哪裏?你好嗎?我很想你。我還在倫敦。我幾乎是顫抖地打出這行字。
我不知道我為什麽要撒謊。也許隻是一種潛意識,我想告訴箏兒,我還在那裏,我還是我。
然後,我開始在線上焦急等待著箏兒的回信。
不過,那天並沒有等到箏兒的回信,直到第三天,我才又看到她的留言:是我,我還好吧。你呢?
雖然隻有短短的幾個字,卻讓我倍感欣慰,我的心幾乎要飛上雲端跳舞。一別15年,箏兒好像還是當初那個可愛的箏兒。而我,好像也能夠跟著她一同回到那段青蔥歲月。
就那樣,我們像兩個久別重逢的老情人,再次迅速沉入新一輪戀情。我不想叫它是婚外戀,我跟箏兒,是在我結婚之前就認識的了。我自我安慰著。
我告訴箏兒這麽多年我一直都在想她。我結婚了,不過,我並不快樂。箏兒也說,她也不開心,很懷念從前跟我在一起的時光。我們像兩個將要溺水的人,互把對方當成了救命繩索,在塵世的海裏,一同沉浮。
我並沒有問箏兒當初為什麽不辭而別,我想箏兒如果想說,她自然會告訴我。不過,令我遺憾的是,箏兒一直也沒有給我任何解釋。過去就過去了吧,我勸自己也放下,現在不是很好,我們像兩個重新燃燒的木炭,熊熊地噴發著壓抑在心底的思念。
箏兒已經長成一個成熟風韻的女人,懂得拿捏分寸,懂得恰到好處的撩撥,我的欲望被她點燃,再不肯熄滅。箏兒告訴我,這麽多年她一直都在倫敦,在守護我們的愛情,還有什麽比這個更讓人心動的嗎?
我想見你。我說。我可以安排出時間去倫敦跟箏兒見麵。距離不是問題。我也可以離婚。我想我一定是瘋了。這樣的愛一直都是我的夢想。兩個幼小的孩子在我發熱的頭腦裏一閃而過,他們會理解我的,我想。對我來說,箏兒是我的一個夢,身外的一切都不再那麽重要。
那個消息發出去後,箏兒連著兩天沒有任何消息回過來。
當我急切如熱鍋上的螞蟻,準備即刻飛到倫敦去見箏兒的時候,恰巧接到一位同城的多年老友秦的電話,一副神秘兮兮的樣子,他說,我遇見箏兒了,跟一個白人老頭在一起。她一點都沒有變,除去一身闊太太的打扮。
我愣了一下,我說不會,你一定是認錯人了,箏兒在倫敦呢。當年在倫敦的時候,老秦是見過箏兒幾次,不過,我不認為這麽多年後,他還會記得箏兒的模樣。
一定是她。秦很肯定地說,她的左眉前有一顆紅痣,我不會認錯。我正準備跟她打招呼,她看見我,突然就急匆匆地轉身走了,連挑選好的東西都沒有拿。
我有一些麻木地聽著,腦袋裏混亂地交織著箏兒的那些溫情的話語。別的不知道,那顆紅痣是真的。
我放下電話,打開電腦,看見箏兒的回複:你不要來。我們這樣不挺好嗎?不破壞彼此的家庭,卻依然擁有兩個人的愛情……
我看著那行字,第一次,有了疑問。倫敦的時間,此刻,應當是淩晨四點鍾。箏兒,難道,一直都在騙我?
老秦是網絡專家,我把箏兒的消息鏈接發給他,讓他幫我查一下那個ID的具體地址。不夠道德,不過,對同樣不道德的人,好像,這種手法,也沒有什麽。
結果很快出來,箏兒果然在紐約。
我盯著那個結果看了整整一個下午又一個晚上。我那可憐的哲學頭腦,此刻是那麽的不濟事。我猜不透箏兒的葫蘆裏賣的是什麽藥。
那天,我又給箏兒發消息:箏兒,反複想,我還是想見一下你。你在哪裏?我這就去找你。我不能再等了。
箏兒的消息回過來:你還想騙我。你根本不在倫敦。你隻不過留著這個博客而已。我是真心喜歡你的,當初是我做錯離開你,後來我發覺還是你好,所以,我一直留在這裏等你回來。你卻騙我……
看著箏兒的振振有詞,沒有了平時的溫柔體貼,我有被當頭一棒的感覺。我的耳邊又響起老秦的話:都是因為寂寞吧,中年女人的寂寞。即使嫁了一個有錢的老公,寂寞是填不滿的,就找你這個老情人消遣一下吧。誰知你要當真,她當然不會陪你往深裏玩,曖昧一下就好。她不會讓你來破壞她的既有幸福的。就你這個書呆子,放著好好的老婆,去想什麽老情人,還想跟她鴛夢重溫。忘記當初她是怎麽絕情地把你甩掉得了?!別再做夢了,醒醒吧……
想不到的是,箏兒騙我,竟然能如此理直氣壯。很想跟箏兒捅破這件事,不過,想到自己也確實騙了她,我又冷靜下來。
手中的鼠標緩緩地點向關閉窗口框,隻輕輕一點,就什麽都沒有了……
那真的像是一場夢,一場太美麗的夢,以至於我在夢醒之後大病一場。我不相信箏兒是耍我,不過,又好像是真的。
那幾天,老婆無微不至地照顧我,讓我突然意識到她的存在,也許不那麽完美,也許有很多的瑕疵,不過,她遠比一個夢幻真實,而且溫暖。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躺在床上,我想起這句話,突然覺得,我的命,其實也不錯。
那次病愈之後,我跟老婆又找回了當初的感覺,我們會一起出去shopping,一起手拉著手出去散步,偶爾,也會把孩子委托朋友照顧,一起去看一場電影……
如果怎樣都是一場夢,那麽,我們就隻有盡力地把現在擁有的這個夢打造得更舒適,溫馨,即便不夠完美。
偶爾,我還是會想起那個留在倫敦的博客,還有留在那個博客裏的箏兒,已經很遙遠了。
現在,我唯一希望的是:紐約不大,但是人不少,希望,我不會在某一天,在某一個街角,遇到如今的箏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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