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覺能包容還是因為能互相理解,就象XDJM之間再爭吵,還是能包容的多。所以是真正的朋友要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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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能夠被理解,或理解他人是包容的先決條件,如果理解不了,化解不了, -把酒話桑麻- 給 把酒話桑麻 發送悄悄話 把酒話桑麻 的博客首頁 (23 bytes) () 03/23/2011 postreply 19:47:14

不太同意 -180- 給 180 發送悄悄話 (133 bytes) () 03/23/2011 postreply 20:31:09

是理解既然朋友這樣想這樣做,一定有他的道理,應該接受他的選擇 -fpxjz- 給 fpxjz 發送悄悄話 fpxjz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23/2011 postreply 20: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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