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方方寫這麽多話。就憑這麽多字。我也會堅決不跑偏。不失蹤。堅決在愛壇行走。:)))
我老媽生了兩個女兒。總想把女婿當兒子。在我家從來沒不高興的樣子幹活。每次都是我心疼了。才會不讓她幹。可還是不聽話。趁我上班不在家的時候偷偷幹。:)。老是和女婿談心。老想和女婿交朋友。老公曾和他的老美工作夥伴說。他前幾年從裏到外的衣服都是丈母娘在國內給買的。人家都笑話他。現在老公和我媽連招呼都不打連話都不說。我媽不說什麽。我先寒心了。
至於我老公麽。這段時間表現是挺好。嗯。不錯。有培養前途。:)我這人就是又愛哭又愛笑。恐怕改不了了。
至於你說的我的那個他嘛。我是人家什麽人啊。憑什麽要求別人放棄工作放棄家庭啊。那也太可笑了。我們現在隻是好朋友。嗬嗬。我想到什麽就寫什麽。我從來不想粉飾自己的感想。
剛剛和好朋友也討論過這個問題。我還是認為夫妻關係應該排在和父母的關係之前。自己的伴侶沒有義務幫你盡孝。大麵上過的去就行了。隻要自己盡好對爸媽的孝心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