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禮拜前,一個女友打來電話訴苦:男朋友家產8百萬美刀,要她簽婚前協議(保證公平的前提下)才可以結婚。她很生氣,覺得是對自己的侮辱,準備買張機票回國算了。
這是我們的對話:
辣妹: Lily, 我覺得他的要求很合理呀。隻要協議反應雙方的要求,公平合理,就是好事啊!你想想假如你有8百萬,而對方財產不多或沒有,你是不是也要他簽這個協議呢?
Lily: 你可是西化了,我還是傳統的中國婦女哈,認為老公養老婆天經地義!再說了,我30多歲,他50多歲,我年輕美貌,他又老又醜,我嫁給他本來就虧了,錢就是一個補賞嘛!
辣妹: 那麽你是因為他的錢還是因為對他的愛而結婚呢?
Lily: 能有多少愛? 覺得還可以結婚就是了。 反正我也想早點要個孩子。
。。。。。。。。。這個可是一個永恒的話題啊: 到底是為什麽而結婚???
在我看來,你愛我,我愛你,是婚姻的最最基本的要素。 同時金錢能夠滿足基本的衣食住行,並且兩人有相似的人生觀,價值觀,興趣愛好等等就可以了。沒有愛,隻為錢而勉強結婚的實例我見的太多了。幾乎都是以失敗告終。
有的人為錢找個年紀大的,那個年紀大的性生活,體力,帶小孩都跟不上,漸漸的問題就多了,大了。
有的人覺得經濟是基礎,結婚可以來第2次,3次,多結婚幾次就完成了資本原始積累。隻要每次結的都是有錢人就行。
老實講,辣妹對此類男人女人是很鄙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