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傾向於相信人隻能有一次真愛。如果早早地真愛過了,後麵的故事就都隻是無所謂的陪襯了。
一個朋友三十大幾,依然單身,而且是自願的單身。告訴我說,第一個女朋友把他的愛全部拿去了。他們是同學,愛起來自然而然。他們的Email Password互相知道,每天互相Check郵件,提醒對方。女朋友受到過很多人追求,求愛信和Email什麽的,都是由他處理的。處理原則是不要傷害對方,而且要保密,他要裝作不知道的樣子,因為他們有時不得不一起麵對那些人。剛開始時,女朋友還Review,後來索性就不管了,再到後來,有些人寫來的郵件或信,她都不看了。
後來由於某種原因他們分手了。
其後,該男一直也受到女孩的追捧和暗示。他沒有把後來人與第一個女朋友相比較,盡管自認所有後來人在主要指標和總體上都無法與EX相比。令他不能容忍的是,後來的女孩們都在他麵前吹噓多少多少人追求過自己,使他想到自己給別人很小心地寫拒絕信的心理過程,即:既拒絕,又不傷害人家。
多年來,他想了好久,得出結論是,後來見到的女孩子都沒有愛心,都自我表現欲太強,顯得自私。其它可以放寬,但這條不行,所以,沒興趣。
有一個說法是,婚姻隻在兩個有愛心的人真正相愛時才值得。兩個條件缺一不可:
1,兩個人都有愛心
2,兩個人真心相愛
所以,有時被否定,原因可能很複雜,複雜到當事人本人都不知為何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