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和他(她)生孩子就結婚。 愛不愛是一種多餘的雜念。關於“雜念”見下文解釋。
教主阿裏 2010.12.4
愛情心理學ABC(2):什麽是擇偶的最簡明判斷法? |
2010-11-24 08:20:32
擇偶的最簡明判斷法就是:
你是否有自然的願望和他(她)生孩子。
這是一個生理和心理的綜合判斷。這個判斷應當是你的第一自然反應,而不是思考的結果。
認識兩個女生,她們結婚後都以各種理由遲遲不懷孕。最後,當她們清楚地意識到她們是不願和丈夫生孩子時已經失去了一生最美好和寶貴的時間。兩個都離了婚,一個再嫁,生了孩子;一個至今仍單身一人。
心理學上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叫“雜念”。“雜念”是指決定因素以外的眾多的與主題幾乎無關的微不足道的次要因素。比如,你結婚給你帶來生活的方便,有人幫你燒飯,有人暖你的被窩,你回家有人聽你說話,這些都是次要因素。
心理學上一個與“雜念”相對的重要的概念叫“原意”。借用這個概念,擇偶的最簡明判斷法就是:
和他(她)生孩子是你的原意。
擇偶的生物學原意是為你的孩子選擇基因和父母的另一方。 自然產生孩子的方式要求了你與他(她)親密也是你天然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