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 (轉)

來源: 莉莉百合 2010-11-12 20:18:06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669 bytes)

當初上帝造人,隻有一個亞當。後來上帝又取他的兩根肋骨造出女人夏娃,一起在伊甸園生活。女人是男人的“肉中之骨,骨中之肉”,所謂配偶,原是一對男女。若中間再憑空擠入一個,似就顯得有點多餘。故稱第三者,又名“小三”。

小三原無分男女,但在古之中國,女子是不配做的。因男人可有三妻四妾,最不濟一妻一妾。即再有女子插足,算來至少也該第四或第X者。而今的第三者,則多言女子,大概是男女平等之後,尚屬“新興”。男人們幾千年都如此,大家早見慣不怪。況自女子“解放”後,於男人已然虧欠,自不好再說他們什麽。

對第三者的態度,似更多一邊倒的指責。世間的眾女子都痛恨小三,除非是她們自己或身邊的閨友,那又當別說。在原配的妻子,第三者更是“狐狸精”,無可饒恕。雖然在旁觀的角度,也不宜全怪第三者。當先問自家的婚姻是否幸福無間,似磬石一樣,密不透風。真正的好姻緣,是插不進第三隻腳的。

多數的妻子並不願承認這一點,隻把怨氣發在小三身上。認定是用下三流的手段,勾去了他們的男人。孰不知倒是她們自己常在做一些不入流的事情,如大鬧第三者或老公的單位,毀人名譽等。就有人為第三者鳴不平,說原本單純的女孩子——專以破壞他人婚姻為樂的畢竟稀有,後來成為小三的過錯,絕不可排除那個男人的因素。他的婚姻平淡了,需要一個年輕女子的新鮮激情,卻不能給她一生的幸福。這個男人無疑是自私的,也更值得輿論的譴責。如某電視劇的情節:一個年輕女孩並不知自己愛的有婦之夫,那個男人也從未提過。當陷入熱戀後,才偶然從一位朋友處得知真情,她對那個男人說:“我恨你!因為我從沒想過要當第三者。是你欺騙了我,讓我成為了第三者。”

真正的第三者,應是明知對方已有另一半,卻仍要插一腳的人。即便你很適合他,也該有個先來後到,這是常情常理。小三們多有一副嬌好的外貌,而且耐得寂寞。每逢節假日,那人要回家陪太太。她心不由已,時時陷入緊張;不顧一切想得到,為爭取愛的份額而驗證。總之沒有安定感,說不準那天就被人指點議論。

妻子與第三者,孰該堅守或放棄,卻不好一概通論。台灣瓊瑤女士在與夫君鑫濤相識前,把小三批得一文不值;而之後又寫得梨花帶雨,幽惋可憐。有的女子說別人時清高,輪到自已也一般世俗。離婚就要男人的命,至少讓他身敗名裂。人需要的是精神伴侶,情既不存,死守一紙證書何益?而做為後來的第三者,若是真心相愛,且那個家庭原已破碎,便不當言棄。應拿出等的決心,經受時間之考驗。倘二人的感情攙雜,有諸多的不純因素,似就不必了罷。

世間的男女,都在尋覓自己的另一半兒。有的人比較幸運,有的人則終生無緣。還有一些人,他們尋了若幹年,覓遍天涯,經曆“滄海”之後,才認定自己邂遇了意中人。這總是上蒼播弄,冥冥前定,至於是否真為他的另一半兒,沒有誰能“確定一定以及肯定”,隻能問天。但若真把幾經艱辛才找到的稱做“第三者”,似也不甚恰妥。識麵分先後,緣份卻有淺深,這是一個糾纏難清的問題。如其中一位小三就說:“我不是第三者,隻有不被愛的人,才是第三者!”

其結果無論分合,亦或半分與半合,也都是無言的結局。有人稱“三角戀情之和,全等於兩行眼淚”。事實差不多如此,上帝也沒法子。


作者:東方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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