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Corinthians 7:36-38
"If anyone thinks he is acting improperly toward the virgin he is engaged to, and if she is getting along in years and he feels he ought to marry, he should do as he wants. He is not sinning. They should get married. But the man who has settled the matter in his own mind, who is under no compulsion but has control over his own will, and who has made up his mind not to marry the virgin—this man also does the right thing. So then, he who marries the virgin does right, but he who does not marry her does even better. "
“如果任何人認為他對和他訂婚的處女有不當行為, 如果她和他數年交往融洽,他感覺應該結婚, 他就應該照他想的去做,他們應該結婚。 但如果他頭腦已經想得清楚,自己沒有衝動卻對自己的意願有很好的自控,並且定意不與該處女結婚,這人做的也是對的。
所以,和處女結婚的男子做得對,不和她結婚的做得更好。” 哥林多前書第七章。
[Holy Bible,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
記得上大學時,我們班上有一位品學兼優的男生與物理係一位女孩L交朋友,郎才女貌,好了兩年,人見人羨。不知何故, 開始讀研的那一年,男生忽然建議分手, 女孩傷心欲絕。
她的好朋友W憤憤不平,更是替她寫了一封信去,斥責那位男生沒良心,說:“你親手熄滅了你在善良的L心中點燃的愛情火種, 真是個出而反而, 忘恩負義的狠心小人”。 結果, 兩人當然不可能複合。
這位女生一年後和係裏另一位男生交友,L漸漸走出了過去。 她喜笑言開, 見人就說這位新男友如何的好,長相, 人品,學業均比前男友好的多的多。他們後來結了婚, 有一個幸福和美的家庭,可愛聰明的女兒,再後來一起去了瑞典定居。
L的前男友, 我們大學班的那位男生, 本是學業很優秀的一個人,卻好像受到W 那封信的刺激,後來回了老家小城,找了本市的一位女孩結婚生子,和同學的聯係也漸漸稀少了。
按照東方傳統觀念, 當年那位男生所為似乎很不仗義, 遭人斥責。 但是,如果他真的覺得不合適,誠實提出分手難道不應該麽。 L後來的幸福生活證明他提出分手是對L的將來有益的, 他錯在哪裏呢。
按照聖經的觀點,如果他心中沒有和L結婚的衝動,不結婚是更好的決定。 很高興發現,其實在這個事件當中,我的室友L和W的觀點是錯的, 這位男生是對人對己負責的,當時並沒有做錯。
每個人都必須對自己的一生負責,慎重挑選結婚對象就是一種負責任的行為。早離開那不合適你的, 不比將來在婚姻裏這樣你死我活的爭紮,幸運很多麽。
人不是神, 不是什麽人都能做你的那一半,隻有能包容你的, 你也能聽從他的那個人是上帝給你安排最合適的。 和不合適的人糾纏,浪費生命有什麽意思。 另外你的生活要自己為自己負責任,希望找個男人解決你生活裏麵臨的一切困難是錯誤的。 自己解決困難的問題, 可以把你練成一個成熟勇敢的人,要看到這些好處, 你才能有希望。
你未來的男友早晚會了解你過去的生活,讓他知道你麵對困難, 包括被人欺騙和拋棄的時候, 是一種鎮定寬容優雅的態度,他會更尊重你這個人。 所以你今天所作的一切, 要為你明天的幸福著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