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會不會成為常態, 等於說婚姻會不會消亡? 答曰,也會,也不會。
要回答這個問題,就要了解婚姻為什麽產生,以及它在社會和人類生活中的作用。
這個題目太大,很難簡單說明白。總的來說,婚姻的社會功能是為了繁衍後代, 而人類生產力的發展使婚姻成為必要。當婚姻的原來的社會功能逐步由其它替代時,婚姻的存在就會變得不重要,甚至會消失。這是可能的,因為題目太大,不好在此長篇大論。
婚姻的社會功能是什麽? 可以說出很多,但最重要的功能是繁衍下一代。因為隻有穩定的男人和女人的二人共同體,才是生養和培育下一代的最佳保障,無論是從生活上,從智育,心態,心理的培養方麵,還是從孩子的性格形成方麵,都可以這樣說。
再看一些簡單的事實。
在美國過去離婚是很難的。例如,很早在馬裏蘭離婚,要先分居5年以上(以證明婚姻的死亡)然後才能許可法律上的正式離婚。後來逐漸減少分居的時間。現在馬力蘭的離婚要求分居1年, 但必須是在不同的屋簷下才算分居。很多州是要分居6月。有的州要求在事實上在一個月內沒有性生活即可,並且在一個屋簷下亦可。內華達州離婚最容易。你要到那兒玩去,住上十五天就可以在那兒離婚。如果離婚容易到不要分居等待期(象中國那樣),那麽有婚姻和沒有婚姻沒有什麽區別? 當然還有人們對觀念的接受程度。這些說明什麽?說明離婚越來越容易。
而另一方麵,對婚姻的社會功能(繁衍後代)越來越用法律去約束和強化。例如,法律對離婚後子女的贍養變得越來越嚴厲,越來越精細(任何州的算法基本差不多)。逃避撫養是聯邦罪,可以通緝等。並且,法律對私生子和婚生子給與同等的法律地位。
過去中國的“從一而終”是由於婦女的經濟地位(也包含政治地位)決定的。隨著婦女的地位的提高,誰怕誰呀。 認為你沒勁,不愛了,又有別的人可愛, 還不拍拍屁股走人?當然和人們從觀念上接受還會不同(可以看看中國人對婚姻的認識的改變趨勢)
現在在西方,同居的很多,而且被社會所接受。例如美國500強的許多大公司,可以給同居人上醫療保險,公司對待同居人和正式配偶一樣。經濟越發達的國家對婚姻的看法和依賴性越前沿,例如北歐等國家。
這些都說明婚姻的功能在被取代,婚姻本身正在消亡(進行式)。不管大家是否樂意這種事的發生。
另一方麵,不管婚姻(或二人世界)如何變化。一對多的情況永遠是被社會所不容許(隻能搞地下的),這是因為社會的性資源是有限的。 公開的一對多會引起社會的矛盾,而社會矛盾會引起社會鬥爭。除非將來的性別比例大變,例如,男女出生或實際上存在的比例超過2/1 或1/2。
有人說離婚造成的其它問題可以通過立法解決,那心靈的創傷怎麽彌補?同樣的問題是,如果談戀愛,失戀的受傷該由誰來負責? 合夥作生意失敗了,誰來賠償?答曰:隻能自己負責自己。
但是,我相信婚姻的法律形式永遠不會消失,就象科技再進步,教堂永遠都會存在一樣。 因為總有人去信仰它。但是,也就象教會現在的社會功能和它在中世紀的社會功能遠不能相比一樣,將來的婚姻的社會功遠不能和現在的婚姻功能相可比擬。就其社會功能來說,將來的婚姻會變成現在的教堂,有人會去,有人不會去。這是必然,也是無奈。
既然,婚姻的功能在被取代,形式在退化,人們的性要求,包括精神需要,隻能通過同居來解決。
同意不同意,歡迎討論。
未婚同居將越來越變為常態。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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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得很好,很有思考的說
-把酒話桑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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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2010 postreply
21: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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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把我想到的和沒想到的都說樂。
-清花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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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2010 postreply
22: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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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頂再看
-黑衣女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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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2010 postreply
04: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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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在,那張紙根本沒用(不需要). 情不在,那張紙就是廢紙一張。
-hi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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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2010 postreply
21: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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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同居不婚將越來越變為常態,
-黑衣女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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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2010 postreply
06: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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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結婚的人,同居是必然選擇
-銀閃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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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2010 postreply
08: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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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不會有助於走向婚姻隻是有走向婚姻的可能,另一種可能是分手:)
-罌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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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2010 postreply
08: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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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是對婚姻而講的,等到全民進入同居時代,我保守估計應該是7個月之癢
-銀閃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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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2010 postreply
09: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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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是個形式,有人很在意這個形式的。
-莉莉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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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2010 postreply
07: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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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極是
-黑衣女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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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2010 postreply
07: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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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
-罌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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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2010 postreply
08: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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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也不應該同居。支持無條件自由獨立。
-阿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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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2010 postreply
08: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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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也好同居也好都是你們兩個人的事,千金難買你們願意,話又說回來
-罌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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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2010 postreply
08: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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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擰了,同居不婚不是群居不婚,
-黑衣女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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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2010 post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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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婚前協議,不就是個財產分配嗎
-罌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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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2010 postreply
0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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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中國人的觀念裏還沒有婚前協議的意識
-黑衣女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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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2010 postreply
09: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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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林青霞不能和秦漢白頭偕老,鞏俐離開張藝謀另嫁,沒有那紙是主要原因吧。
-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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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2010 postreply
09: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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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青霞和秦漢是十分之般配的。她最後勢利地嫁了個醜八怪億萬富翁。他事實上還對她不忠,
-華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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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2010 postreply
17: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