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以前就聽過人家說:不幸福婚姻有很多種,幸福的婚姻隻有一種。
哪一種呢?是積極的「互敬互愛」或消極的「互相容忍」這些老生常談嗎?
這些形容顯然都不是那麽強而有力,每種形容也不能放諸四海皆準來描述那幸福婚姻的理由。
最近,我的一位女友提供了一個比較具有說服力的說法。
她是一位未滿三十歲的美麗女子,在事業上相當有成就,已是某家公關公司的高級主管。
最令人驚訝的是,她結婚已近七年,個性仍然像陽光一般,她從不刻意做公關,所以隻要有她在,大家都很自在。
一群女人問她,妳認為幸福婚姻的理由何在?
她自有見地:「我跟妳們不一樣,我對婚姻要求不高,我找的男人,對我也要求不高,所以到現在,我還能說,結婚真好!」
她的一番話,使我恍然大悟:幸福婚姻的理由,難道不是「要求不高」嗎?
從前的夫妻,容易天長地久,其中歡歡喜喜到白頭的,當然與社會風氣淳樸有關,但與「要求不高」有相關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