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絕大多數人,在曾經婚禮上生生世世的諾言,都是發自真心的。相信大部分站在離婚法庭上的人,陳述的堅決要離婚的理由,也是真心的。從結婚到離婚,並不是每一對曾經的配偶,都要經曆出軌或者對方出軌,才能完成這個過程。但是毫無疑問,相當一部人是先有了其它的選擇,想要追求更好的生活,才放棄了曾經的誓言和責任的。
有人要說,覺得婚姻不好,先離婚,然後愛怎麽樣怎麽樣,別披上十八層愛的外衣,給背叛婚姻找借口。筆者很同意此言論的前半句,如果可以,先離婚,後尋情,是最理想的。問題是,中國有兩句老話,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魚和熊掌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這兩句話,無非是告訴了人們,比較和選擇,在人們做決定的時候起到了相當大的作用。比較,出好壞;有其它的選擇,才有放棄劣勢者的機會。
有人又要說了,已婚了,就應該閉上眼睛,別瞎往牆外偷窺了。筆者很同意,問題是,如果牆外的誘惑,不小心越過牆頭潛入牆內怎麽辦呢?咱控製了自己,還控製不了別人呢?對吧?咱能控製自己不上牆頭,即使因故上了牆頭,也不伸手拉隔壁的紅杏,可是紅杏一頭紮到了咱懷裏,咱又偏偏不是柳下惠,那咋辦呢?
要接著往下說,筆者得先把自己撇開,否則的話,就是穿上十八層鋼盔鐵甲,筆者也得被砸成黑白相片。歡迎各位看官對號入座,千萬別給筆者留位置。
相當一部分婚外情,不是個東西,連廢物都算不上,廢物包括排泄物還能回收利用呢。可是有些婚外情,除了害人,還是害人。這種婚外情,指得是那些這山望著那山好,吃飽了撐得到處跑的種羊們所播撒的種子。這種婚外情,是人類動物性的本能或者非本能反應。說本能,是因為,有些人對情感和欲望的需求就是比一般人多,他們有多餘的能量,交過公糧以後還是憋得難受,又沒多少人類社會屬性的那些高級的追求,結果就對婚外的異性追求樂此不疲。說非本能,是因為有些人就是看到了其它那些本能者們左懷右抱的所謂幸福,覺得自己不夠幸福,去趕潮流湊熱鬧了,這種人更無聊哈,不過確實大有人在。此樣的婚外情,是人類社會不完全發展,或者說是反祖現象的產物。筆者姑且不用道德的標準去譴責它,它根本就不配被劃入可以配讓道德鞭撻的行列。
還有一部分婚外情,如果細細品來,還真算的上情,隻不過是有些畸形。比如婚姻本身沒有什麽大毛病,就是缺乏熱度了。經過一段時間的婚姻生活,雙方在各方麵的發展已經不在一個層麵上。這個時候,發展較快的一方,由於缺少能吸引住自己情感的婚內因素,而婚外可以接觸到的事物又實在太多,自發地被某些其他異性吸引了。這種婚外情,有的就是停留在了精神欣賞的領域,雖然也有些時候會魂不守舍,但是算不上真正意義上的出軌。而另外一些,因為涉及到的雙方都有進一步交往的渴望,偷偷摸摸地走到了一起。時間長了,如果原來的婚姻中砝碼不夠多,比如沒有孩子,曾經的戀愛也不夠銘心刻骨,婚外情對婚姻就是一個巨大的挑戰。而這種婚姻,解體起來相對容易一些,除了分割財產,好像也沒有什麽太多的需要分割的,跟談戀愛分手差不太多。如果在婚姻中的人已經有了孩子或者是跟配偶擁有過蕩氣回腸的戀愛時光,介入他人婚姻的第三方,如果不是自己的條件十分的優秀,幾乎可以注定了不是成功的結局,要麽,傷心退出;要麽,永遠藏在一個陰暗的位置。如果想要高尚一點,就是所謂的精神苦戀了。但是無論第三者成功與否,這第二類的婚外情都是不道德的。介入他人婚姻的一方即使成功了,會不會有唇亡齒寒的感覺呢?如果失敗了,要是曾經付出過真情,也會很受傷。
最後要討論一部分婚外情,筆者要說的是,筆者對這部分婚外情的感覺很複雜。一方麵覺得,處理得當,它是對婚內關係的有利的必要的補充;另一方麵又覺得,無論如何,總是有人受傷害。
此類婚外情的第一種情況,轉角遇到愛。
不是所有的婚姻都是以愛情為基礎的,有一部分的婚姻產生的原因很複雜。例如曾經困擾過一些人的民族問題,生存問題,種族問題,身份問題等等,以至於曾經勞燕分飛,身心疲憊,最後走進了一個或因為向世俗妥協或因為自己當時感情脆弱而需要關愛的婚姻。不可否認,這樣婚姻中的配偶一部分幸運的談起了婚內戀愛,最後也修得了相對圓滿的姻緣。可是大多數的此種婚姻,一開始就埋下了不穩定的種子,兩個人缺乏心靈深處的交流。一旦有合適的條件,對曾經的愛情還有追求隻是暫時塵封了的那一方,可能就身不由己地介入了婚外情。如果這一方已經人到中年,有子有業且又比較有擔當,那伊其實是相當痛苦的。一方麵不願意傷害自己的家人,另一方麵又不願意違背自己的心。一方麵因為愧對婚內配偶而內疚,另一方麵又因為不能對婚外真愛負責而苦惱。筆者不太清楚應該用怎樣的道德標準來衡量他們。從中國傳統道德來說,他們是應該受到譴責的。可是如果從西方當代的婚姻價值觀來看,他們似乎又沒有什麽錯,隻不過是到了當今才有條件去審視自己的婚姻質量。這種婚外情,應該怎樣走向,筆者實在說不太清,願意跟各位高人探討。粗略地認為,介入此種婚姻的第三者,必須具有一顆堅強又善解人意的心。因為這種情況下的婚外情,估計是個持久戰,婚外戀人可能會得到真情,但是卻很可能不能擁有自己的愛人。筆者實在不知如何給處於這種婚外情中的三方作評價,留待看官們自行決定吧。
此類婚外情的第二種情況,“我”的需要,在哪裏?
有一些婚姻,曾經很美。曾經兩情相悅,魚水交融。可是歲月無情,人生無常。這些婚姻曾經有過刻骨銘心的相愛或者毫無保留的單方麵的愛與被愛,不過隨著時間的推移,愛不但是淡了,而且變味道了。這種改變有生理上的,也有精神上的原因,但是不可否認的是性生活的變化會影響精神交流的。此類婚姻中的弱勢一方,從道德的角度來看,實在是應該被保護,要不的話還要婚姻幹什麽?大家都談戀愛商量好了怎麽AA養孩子就好了。開始婚姻中所謂的強勢的那一方呢?伊的痛苦和煎熬又有誰能體會?配偶身體已經不幸了,怎麽可能再要求對方付出太多?那就自己家裏家外一肩挑吧,可是自己也是個正常人啊,有需要有抱怨,需要和抱怨能跟配偶說嗎?那不是雪上加霜嗎?要不,就把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到火熱的社會活動和體育運動中吧,可是又有誰知道那曲終人散以後揮之不去的空虛,寂寞和不是疲勞就能帶走的能量折磨?忽然有那麽一天,有那麽一個人,出現了…… 可是道德,道德,道德……
寫到這裏,筆者要暫時收筆了,因為確實寫不下去了。筆者衷心地希望自己和所有的朋友都永遠不要遭遇婚外情。不知道婚外情為何物,著實是一種莫大的幸福。當我們大家幸福地品評人生的時候,可不可以,用一隻眼睛認真地透過現象看本質,同時,悄悄地閉上另一隻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