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要自尊,為婚姻立界限

本文內容已被 [ 幽池清照 ] 在 2010-09-28 08:04:20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A姐姐要想好,是為了孩子或家庭再給這個不忠的丈夫一次機會呢,還是快刀砍亂麻,堅持離婚? 夫妻好比兩張紙貼在一起,外遇象利劍劃破紙麵,無論是修補破損,或是分離這兩張紙,都是很麻煩很痛苦的事。
無論如何,A姐姐必須表明自己的立場,針對這些“無理要求”,逐一反駁。愛必須自尊,才讓對方不能隨便踐踏你的感情。 他必須尊重你,才能有讓婚姻重建,愛火重燃的機會。即便分手,他也會記住你自信和優雅的轉身。以下是些回複的建議:

(1,我會和她漸漸疏遠,但是不可能馬上把她忘記,希望我們都不要輕易的去揭這段傷疤。)

你若不與她一刀兩段,終止外遇。不要和我再談什麽回家之事。 我不需要一個身在曹營心在漢的“丈夫”。

(2,我和她並不是一段錯誤,所以我不會給你承認錯誤。我對給你造成的傷害表示我的歉意。)

如果不是一段錯誤,為什麽要道歉? 你與她為了自己的私欲,不惜背叛自己的配偶,讓婚姻蒙羞,讓孩子受苦。良心何在?

(3,我們的關係是否能夠彌補那是個很長的時間過程,希望這個過程中不要傷害到兒子。)

如果你是一步三回頭,不情不願來修複我們的關係,那我們將在無窮無盡的相互折磨中耗日子。 在沒有愛的家中生活,兒子怎能感到安全和幸福?又如何不受傷害?

(4,我答應你在兒子考上大學前不會再出現這種情況,但是你不能像以前一樣限製我的自由,我參加聚會和運動的時間希望你不要幹涉,對應的我也不會幹涉你的自由。)

我不需要這些空頭的承諾! 你過去濫用了我對你的信任,背著我去幹那些見不得人的事,若要回來,這個家首先要為婚姻立界限。

(5,我和她並不是因為感情沒有了而分手,我同時傷害了2個女人,可是我隻能給一個女人幸福,我選擇了你,因為你身邊還有兒子。對她的虧欠如果我50歲還沒有死,她也願意接受我,我會在那個時候彌補她。這也是我對她唯一的承諾。)

對不起,我不是可憐的“乞丐”,在等著你把“愛”賞賜給我。 你也不用讓她等到你50大壽之時,才得到彌補。你既對她有情,那就留在她身邊,我不會如你所願去做一個“臨時保管員的”!


(6,我並不是一個絕情的人,也不是一個見一個愛一個的人,希望你能尊重我的選擇。)

我不是一個濫好人,也不是一個逆來順受的人。我隻接受真正尊重我,珍惜我,忠實於我的愛。 其他人,請非誠無擾!

(你還有什麽條件要提出來盡管提吧,我盡量都接受。希望你經過這事之後能變得善解人意。)

我的條件:1。 你要馬上與她斷絕一切聯係,停止外遇。
2。 我們一同去接受婚姻谘詢輔導
3。 重新立下對彼此和婚姻的承諾
希望你迷途知返,為你的兒子樹立一個知錯能改的榜樣。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