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對象(2)--介紹不成自己留用

本文內容已被 [ 鐵老石 ] 在 2010-09-28 08:04:20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Y與L是大學同寢室的好朋友,Y的媽媽是個老師,特別喜歡L,半開玩笑地說“我要是
有個兒子的話,一定要L當我的兒媳婦。”Y認真地告訴L,“我娘太喜歡你了,勝過
了自己的女兒,也不怕我吃醋。”

大學畢業了,Y和L又在同一座城市工作。Y的媽媽張羅著給L介紹對象,L並不喜歡這
種方式,但不願拂了阿姨的好意,便同意試一次。

“相親”那天Y的爸爸媽媽帶著Y和L,男方的父母兄嫂跟著男方,浩浩蕩蕩地開進公
園。集體活動後,L和小夥兒走在前麵,其他人在後壓陣,一行在公園裏晃了一圈兒。
L告訴這隊人馬,她有事需先行告辭,結束了這次重要的活動。

Y的媽媽第二天給L打電話,問L覺得男方如何,告訴L男方全家都特滿意,並願意繼
續交往下去。L實話相告對男方沒感覺,不想浪費別人的時間。Y的媽媽勸了一陣無
效,隻好放棄。

Y的媽媽覺得小夥子太棒了,“肥水不入外人田”,就要Y跟他“處處看”。Y反抗到,
“L不要就塞給我呀?”Y的媽媽振振有詞地說,“我給L介紹的人錯得了嗎?”也是
緣分吧,後來那小夥子與Y成了夫妻。

又過了兩年,L生孩子後,那小夥子代表有孕在身的妻子到醫院看望L。L的老公對那
小夥子說,“你就是那個陪我老婆逛過公園的小P啊”,小夥子做出一副無奈的樣子,“隻有一次,還帶著一群保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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