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公司很受器重,負責過很多課題,幹的很出色,作為男人,也算個較成功的人。我以前也算個事業心較強的女人,對他還算有好感。現在我不是事業型女人了,不再幹科研或項目,我是生意人,他那些本事對我來說啥都不是。我需要一個人協助我,他幹不了;我需要人照顧我,他就更不行了。我覺得他應該是有點價值,起碼不會給我女兒帶來麻煩,所以我複婚。不是因為有好的回憶。
謝謝你的勸說,我知道你說的很對,但我隻是已經失去了愛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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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麽回事,和睦家庭長大的孩子心理一般都健康
-shalley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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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2010 postreply
13: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