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說不,我的感情,我不給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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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幾年前離婚的主要原因就是有人要分享我的丈夫,我不給。我就幹脆把我的也扔了,不要了。那女的幸災樂禍,沒想到我的前夫不同意,還要和我在一起,搞得那女的很失望,也很不好意思。在我們院呆不下去了,就另謀他途了。

所有跟帖: 

你很有骨氣! -莉莉百合- 給 莉莉百合 發送悄悄話 莉莉百合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7/02/2010 postreply 16:18:21

兩敗俱傷啊。。。。要學會雙贏。。。。 -阿裏- 給 阿裏 發送悄悄話 阿裏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7/02/2010 postreply 19:07:44

沒錯,那時候是失去很多。 -shalleyliu- 給 shalleyliu 發送悄悄話 shalleyliu 的博客首頁 (276 bytes) () 07/02/2010 postreply 20: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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