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全心全意地愛過一個人。他曾是我一起走了23年的丈夫,是我22歲女兒的父親。
在所有同事朋友的眼裏,我們都是最理想的一對,郎才女貌,形影不離。
在所有親朋鄰裏的眼裏,這都是一個最美滿的家:夫妻雙雙有好工作,女兒名牌大學聰明漂亮又懂事。
我太自信了,總以為即便全天下的夫妻都離了婚,我們也會在一起。
所以當我知道他要走了的時候,我幾乎崩潰了。他們的女兒已經3歲了。
曾經拚了命的找原因,最後終於明白,就象是愛沒有道理,分手又何需理由?
女兒說,不要彌留在過去的20多年裏,你還有往後的40年要走呢!
借女兒的吉言,終於振作起來。
才發現,人,別害怕,你不知道,你的勇氣有多大!
走出來,海闊天空!
再開始!
再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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