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需要很多理由嗎?隻是想要和另一個人生活在一起的衝動還不夠嗎,太多理由不見得就會說服自己以後也不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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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是給,不是取。 -之水之- 給 之水之 發送悄悄話 (66 bytes) () 06/17/2010 postreply 21: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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