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40多歲的老男人談什麽失戀的話題,感覺有一點搞笑。但是,我確實在幾天以前失去了刻骨銘心愛著的人,除了失戀這個詞,我還真找不出另外的詞可以表達我目前的狀態。
兩年多以前,我離婚了,朋友見我整天落落寡歡,就熱心地張羅著幫我介紹女朋友。那時候我隻想一個人靜靜地醫治心靈的創傷,對她介紹的任何女子都提不起興趣,因此一次都沒有去見過麵。去年4月底,朋友突然約我喝茶,並囑咐我穿整潔一點。我覺得有點奇怪,不就是喝茶嘛!搞得那麽隆重幹嗎?但是我還是按朋友的囑咐,翻出壓在箱底的西服,打扮得人模狗樣的去喝茶。趕到茶樓時,見朋友的好姐妹王姐也在場,王姐開門見山說想給我介紹一個女朋友。我本能地想拒絕,王姐說見一麵也沒關係,成不成看雙方的緣分。我不好再說什麽,王姐見我默認了,就從另一個房間叫出了女主角。
說實話,我對她們隆重推出的女主角稍稍有點失望。雖然個子不低,但是稍微胖了一點,甚至可以見到微微隆起的小腹,麵容也顯得蒼老了一點。但是我並不是為了婚姻的目的來見女主角,我瞬間的失望隻是作為一個男人的本能反應,很快我就釋然了。畢竟今天相見後,他日就是路人,她的容貌與我沒有半點相幹。不過,女主角雖然沒有讓人一見傾心的美貌,但是看上去氣質不俗,是那種見過大世麵的女人。我們當天都沒有說太多的話,介紹人簡單介紹了一下雙方的情況。她離婚三年,離婚時淨身而出,身無分文,靠自己的打拚已經在金色外灘按揭了一套房子,年內再準備買一輛汽車。雖然我並未準備與她進一步交往,但她僅僅用三年時間就從一無所有打拚到有車有房,仍然讓我敬佩不已。不過,正由於她的能幹,我更不敢奢望與她進一步發展。我的內心其實非常自卑,麵對一個能幹的女人,我在她麵前都隻敢仰視,而不敢有其他任何非份的想法。
相見了大約一個小時,留下各自的電話後就分手了。這是我平生第一次相親,雖然女主角並不是我喜歡的類型,而且她的精明和能幹也讓我不敢有半點非份之想,但是出於禮貌,我當天晚上還是給她發了一條信息:“對你的聰明能幹我敬佩不已,我現在一無所有,不敢奢望與你共結連理。我希望大家先做朋友,如果有緣,我們再進一步發展。”她很快回了信息,隻有短短的4個字:“一切隨緣!”
我想一切都結束了,我與她就像兩條平行線,永遠不可能有交接點。幾天後的早晨,我突然接到她的電話,問我有沒有時間,她說要到唐昌拉一點貨,想請我幫忙。我知道她在找一個與我單獨相處的借口,事實上,我也有接近她的欲望,於是一口答應了她的要求。拉完貨,回到城裏時已是中午時分,我們在外麵隨便吃了點東西。吃完飯,她說想到我住的地方看看,我內心一陣狂喜,知道好事即將上演。一進客廳,我立即將她按在沙發上狂吻。她可能很久沒有經曆如此疾風暴雨般的吻了,再加上我的手不老實地探進她的胸衣裏,揉搓著她兩隻豐滿的乳房,她很快就嬌喘連連。我知道時機已到,將她抱進臥室,並動手解她的衣衫。她含糊地說了兩聲“不要”,但我不管不顧,很快將她脫得一絲不掛,並且將自己也裸呈在她的麵前。但是由於激動,也可能是長時間沒有“鍛煉”的原因,我們第一次並沒有成功。後來還是在她的幫助下,我才將自己那條破舊的老船停靠在她溫暖的港灣。
有了這次肌膚之親,我們當晚就住在一起了。她離婚三年多,我離婚一年多,雙方都很饑渴,我們當晚大戰了三個回合卻仍然不知滿足。但是我畢竟已經是年過四旬的中年人,到天明時,我已經累得精疲力竭,我們相依著一直睡到中午才起床。我以前的女友和妻子都比較偏瘦,摟著她有點豐滿的身軀,我的欲火再次燃燒起來,我們又戰鬥了十多分鍾,才戀戀不舍地起來。她的身體喚醒了我超強的戰鬥力,從那天起,我知道再也不能離開她。
我小心翼翼地經營著我們的愛情,但是去年中秋節,我們仍然差點分手。當天我在公司加班,她說兄弟姊妹都在她家團聚,叫我回去吃晚飯。我回去時,見桌上擺滿了月餅,我卻兩手空空。她看我的眼神有點不滿,但沒有說什麽。當晚也是一夜無事,她甚至纏著我連續戰鬥了兩個回合才睡覺。第二天起床時,她說我們的緣分已盡,叫我收拾東西走人。我一下子蒙了,不停地道歉,請求她的原諒。她說我心裏完全沒有她,我們已經不可能在一起了。以後幾天,我們都處在冷戰中,我打電話她也不肯接,我隻能不停地給她發短信,述說我對她的愛,請她再給我一次機會。三天後,她終於回了一條短信,她說:“我試著原諒你,今晚的房門為你留著。”
有了這次教訓,我再不敢像過去那樣對什麽事都大大咧咧的。逢年過節,我都要給她和她的母親買一點小禮物,她的兒女過生,我也會送上比較值錢的禮物。她女兒喜歡照相,我送她一套1000多元的藝術照;她兒子的18歲生日,我送了一隻近300元的電動刮須刀。但是不管我做得多麽小心,她仍然對我很不滿。前幾天,我同她商量,我說我們在一起一年多了,我家裏催我趕快結婚。她冷冷地說了一句:“等你買了房子再說,我不可能在我的房子裏與你結婚。”她明知道以我現在狀況,根本就不可能在短期內買房,這樣說分明就是拒絕我。我很生氣,就問她:“難道不買房你就要與我分手?”她說:“這不是分不分手的問題。作為女人,我肯定想找一個可以依靠的男人,你現在的狀況,我能依靠你什麽呢?”
話已經說到這個份上,我隻能無言以對。但我還想盡力挽回,畢竟我們在一起一年多,她給了很多美好的回憶,我已認定她是我今生最愛的人。但是她這次鐵了心要與我分手,不再接我的電話,也不回複我的短信。前天,她將我的所有衣服收拾一大包送到我的租住的房子裏。看來,這一次我們的緣分真的走到盡頭了。
昨天,從網上看到一篇叫《寫給四十歲男人的忠告》的文章,第一條忠告就是:“四十歲的男人,如果還沒有結婚,就別結了。無論你是一次未娶還是多次失敗,你的身心已經到了不健康的地步,再把這種不健康帶給別人是不負責任的。如果可以做到清心寡欲,獨自漫步,也能活的自在。”
我苦苦糾纏著已經逝去的感情不放手,應該是一種不負責的行為。唉!一個年過四旬、卻仍然一無所有的老男人,哪裏還有追求愛情的權利?我今天所謂的痛苦,完全是咎由自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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