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是正常朋友和同事, 直到我們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
如果我是壞女人,我就不會如此痛苦, 也不會11年後才出軌. 我堅持要了第二個孩子在我36歲那年. 我是想絕了我離婚的念頭.我想補償他我不愛他的事實. 我把所有的精力放到工作和學習中. 我曾經多麽義正詞嚴地告訴我那個同事 "我不想做壞女人.我們是不可能的".
現在我隻能說年輕時我不懂愛情.
感謝所有的回複. 為了減輕我們彼此內心的負罪, 我和那個同事已經商定我們不再發生性關係,
本帖於 2010-09-28 08:04:20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