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職場上遭遇已有妻的他,他的溫文而雅,他的彬彬有禮,讓我忘記了這個世界上有一個詞,叫做傷害。有一天,我醉倒在他的懷裏,錯愕的眼神,抵禦不住的誘惑,他在這個風高的夜晚將我埋醉,我知道什麽叫疼痛什麽叫被愛。然而,沒有結果的愛情,負罪的心靈,我選擇悄然離去,盡管如此不舍於他的懷抱。6年後,我們重逢,我遇見了他和他的妻,我禮貌地微笑,我告訴他,多愛自己的妻。
22歲,盛氣淩人的他對我狂風亂炸般地追求,有一點飄飄然。遠距離,我對他有些崇拜,可是,我不知道他要什麽。成功對於他是第一的詞匯,而我,則是一場追逐中的獵物,和所有的自然規律一樣,到手的獵物也就失去了香味。我依然膜拜於自己純真的愛情,盡管知道遠處的他早已變心,依然希望自己是個傻瓜。然而,直到自己千裏迢迢來到他的身邊,寒風淋漓的街頭,看到他牽著手的她,那一刻,感覺風刮得更猛,雪下得更大。
24歲,以為自己不相信愛情,有一個他成了自己的朋友。他知道在我肚痛的時候給我拿藥,知道在我沉默的時候披上外套,在我窘迫的時候為我買單。但這一切,與愛情無關。我離開那個城市的時候,他的眼中寫著一種複雜,他和我唱同一首歌,第一次,他的手搭上我的肩膀,然而我們,擦肩而過。曾幾何時,覺得自己或許就是他的,又有一種聲音,說我們本該一起,可是,愛情不是必然性或偶然性,緣分的天空,無法論清。而今,隻有那一首歌回想在耳邊,我會想念曾經的他。
26歲,朋友的介紹,生命中突然就有了他,如獲珍寶般愛我。我嫁了,他像我的孩子,我又像他的女兒,在他淡淡的氣息中入睡。他會聽著我的故事數著我的煩惱,我會倒著我的苦水散著我的興奮。我會在夢魘中想起那時的他,他,他,卻隻會在夢醒後抱緊枕邊的他。
10年,有過很多愛的片斷,留下一片回憶。學友說:他來聽我的演唱會,愛過就不要後悔,珍惜現在擁有,抱緊眼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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