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婚姻不應是合同,而是某類愛的結果。當然不是所有的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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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老八路那樣先結婚,再戀愛,不行?阿裏2010-02-17 13: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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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背你的公理啦 -塞上孤星- 給 塞上孤星 發送悄悄話 塞上孤星 的博客首頁 (18 bytes) () 02/17/2010 postreply 13:54:33

當然實在不行合同也湊合。但最好還是愛比較爽。。。 -阿裏- 給 阿裏 發送悄悄話 阿裏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17/2010 postreply 13:57:19

合同沒有愛執行不下去地 -塞上孤星- 給 塞上孤星 發送悄悄話 塞上孤星 的博客首頁 (50 bytes) () 02/17/2010 postreply 14:00:26

好。像入教宣誓詞一樣。但女人比男人更難愛上異性。。。 -阿裏- 給 阿裏 發送悄悄話 阿裏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2/17/2010 postreply 1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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