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說話是不太好聽,但我說的是實話,所謂忠言逆耳。
因為我自己有孩子,同時也是個單身母親,所以我知道單身女人的孤獨,我在考慮自己的同時,更關心的是我的女兒。我可以不費多大麻煩就找到愛情,但我不會再結婚了,因為我要把我的大部分東西留給我女兒,盡管她一再說她不要,說她已經很幸福了,而且她相信她將來的生活會很好。這就是孩子在父母心理的地位,自己可以不幸福,但一定要孩子幸福。看到一個三四十歲的女兒/兒子還一人漂泊在外,那比殺了父母好不到哪裏去。不過要是誰沒父母了,那就拉倒了。
可能我沒有這壇子的人那麽時尚,思想很老套,所以和你們不相容。知道有人心甘情願的作別人小三,覺得不可理喻。如果真如說的那麽孝順父母,那就正正經經找人結婚,相夫教子,即使五年不回家,她父母一定也比她現在那個樣子年年回家高興。
對不起,得罪了有些人。不過希望有點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