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不是一切,把生命都依靠在對方身上本身是不理智,不恰當的。 這是一個合夥事業,要兩個人都完全心甘情願才行。
先把自己修煉成為一個成熟獨立的合夥人,大千世裏, 何愁找不到另一個成熟獨立並願意和你合夥的人。
發泄以外,把它看成一個學習過程不是更好嗎。
還有個原因更重要,對方不是最合適的人,早離開是好事。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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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成。往往是一方覺得另一方有自己不能容忍的方麵才選擇分手的,總比結了婚再離好。
-無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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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2010 postreply
07: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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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成你說的, 除了性格習慣沒關係這一點。
-藍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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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2010 postreply
08:2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