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不是一切,把生命都依靠在對方身上本身是不理智,不恰當的。 這是一個合夥事業,要兩個人都完全心甘情願才行。
先把自己修煉成為一個成熟獨立的合夥人,大千世裏, 何愁找不到另一個成熟獨立並願意和你合夥的人。
發泄以外,把它看成一個學習過程不是更好嗎。
還有個原因更重要,對方不是最合適的人,早離開是好事。
所有跟帖:
• 讚成。往往是一方覺得另一方有自己不能容忍的方麵才選擇分手的,總比結了婚再離好。 -無豔- ♀ (134 bytes) () 02/04/2010 postreply 07:29:55
• 讚成你說的, 除了性格習慣沒關係這一點。 -藍玫- ♀ (479 bytes) () 02/04/2010 postreply 08:2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