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事已至此,沒必要再把自己繼續在這段感情裏了

本文內容已被 [ Jack-breezy ] 在 2010-09-28 08:04:20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回答: 被台灣的女朋友丟棄Jack-breezy2010-01-19 00:54:59

雖然是這樣的結局,我沒有恨她,也沒有怨她。說實話,除了她沒有好好和我講清楚發生的一切以外。我是很欣賞她的這種果斷處理事情的方法。這應該是最有效的。
應該是我的文章寫的不好吧,沒有說清楚。她媽媽對我很好,應該是比較滿意我的吧,這一點我很堅信,也許是因為她女兒對我很好,她媽媽才對我很好吧。應該是像你說的那樣,主要原因應該是,她身邊有了更合適的對象。但我一直感覺她是一時衝昏了頭腦。我們相識相處近3年,她和那個新的男生最多也就3個月。在2009年10月她搬家期間,有個男生幫助他很多,這個男生是台灣人,搞攝影藝術的。
對,如果是真愛,我應該尊重她的選擇。我會這樣做的,我更不會糾纏她。她曾經給我的美好回憶,我應該以感恩的態度去對待,要讓自己活的更好。
但,我一直有一種直覺,她在這麽短時間做出的這樣的決定,她以後會清醒的。那時我應該怎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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