嗬嗬,你是個好女人。。。是的,畢竟曾經一夜夫妻百日恩,即使離婚,也不至於要趕盡殺絕吧!---這個故事裏的那個女的,根本就不是個有良心的,連個基本的善良沒有!---人家明明有孩子,也覺得委屈她,所以讓她在財產上占便宜!但是明明不能看著對方拋棄孩子吧???---就算大街上看到個孤兒,也不至於這麽絕情吧!!!---所以,這個女的,就是壞!人無良知,還叫人嗎???---即使對方再不好,孩子有什麽過錯???哪怕個小貓小狗,也不至於忍心看它餓死吧???所以這種女人,就是我說的,壞女人,千萬別沾,躲遠遠的要!---脫光了躺床上,偶都不帶正眼瞧的!:)
那個法官就是葫蘆僧判斷葫蘆案!都像他那樣,和諧個屁!連基本的社會責任都不知道考慮!---法律不是機械地按字麵解釋!---很清楚的一個事情:協議的本意是如果男方拋棄女方才有效!現在是明明是女方自己的過錯,根本就不符合協議的本來精神!---這都是什麽亂七八糟的!
你激烈了點吧,別一會兒變性,一會兒死的,好不好?求求你了。。。:)
回複:對阿,這女的太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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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柳上惠說得話俺都愛聽。 -塞上孤星- ♀ (0 bytes) () 01/14/2010 postreply 19:11:32
• 回複:哈哈,柳上惠說得話俺都愛聽。 -柳上惠- ♂ (34 bytes) () 01/14/2010 postreply 20: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