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早。。。

來源: 不明則問 2010-01-14 09:43:48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20 bytes)
本文內容已被 [ 不明則問 ] 在 2010-09-28 08:04:20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等過了270天在赴別人的約吧。。。

現在,先過好這270天的日子,既要好好enjoy現在的痛苦,又要學會理智的處理感情問題。說來270天可能還不夠用呢。

說到“enjoy現在的痛苦”,我說的可是真的“enjoy”。人生有些刻骨銘心的痛苦不是常有的,而且能夠教會你很多人生道理。現在不去enjoy,過後即使能學到那些人生道理,恐怕也沒有那麽深刻。。。 及時行痛吧。。。

將來有一天你會感激我這段話的(但願你還記得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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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 -雨墨- 給 雨墨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21/2010 postreply 05: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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