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人是世界上公認最會做生意的民族,他們有一句至理名言,就是“隻做女人與孩子的生意,因為他們的錢最容易賺“。這話說得一點沒錯兒,至少用在我的身上是非常合適的。
一直以來都認為自己是個物質女人,對商品有著天生的敏感與嗜好,見到喜歡的東西,往往便想擁有,當然這裏的商品並不包括男人,尤其是人家屋裏的那一件。
出門能夠吸引我的,也首先是商品,其次才是美麗的風景。即使旅行在外,第一眼看到的也絕對是商品而不是風景,比如說一間別致的咖啡屋裏的擺設,一個裝飾有品位的時裝店裏的時裝,或者是琳琅滿目的工藝品商店裏的小玩意,亦或者是一間有豐盛收藏品的畫廊或古董店裏的珍藏品。即使什麽店都沒有,一個小小地攤上的廉價商品也能吸引住我的目球。
走到哪裏,進到店裏,總有收獲,不管事先有計劃無計劃,也不管有用無用,都會大包小包地扛回家。比如,前一陣子出門度假,本無購物打算,去到一個小小的島上,居然看到一個"Coach”名牌店,於是順便進去逛逛,發現那是個”Factory Store",打了半價之外,還有20% 折扣,款式也不錯,於是忍不住一下子買了好幾個,一路上那個高興,覺得這趟旅行最大的收獲就是這幾個包包了,可見物質女人的本色是以擁有物質為快樂,不管這些物質是否實用。
不知別的女人是否如我這般狂熱,但我想普天下的女人,即使是精打細算的賢妻良母,也會對物質有著與生俱來的喜好。 有時總結自己是否占有欲過強,亦或者是購買欲過盛,甚至想要去看心理醫生,但是因為還不至於到了窮家蕩產的地步,所以作罷。
雖說物質對我來說很重要,但是擁有它隻是一時的快感,並不能給我的生活帶來實質性的改變。無論多麽巨大的消費,都是徒有其名,浮華在表麵,過後仍然是無盡的空虛。
所以,無論走到哪裏,我還是會去尋找精神上的食糧。比如當地有名的博物館,藝術館,找尋一下名勝古跡的文明發源史。即使巴黎香榭麗舍大道多麽迷人,仍然比不上羅浮宮,巴黎聖母院在我心中的位置;不管LV,Coach多麽吸引我,也替代不了一本莎士比亞名著在我眼中的魅力。
對待感情亦是如此,無論物質對我來說多麽重要,它取代不了情感在我心中的神聖地位。人生短短幾十年,物質隻是如浮華塵埃,亦如過眼煙雲,隻有真摯的情感才是記憶裏最寶貴的東西,她如鑽石閃耀在砂石間,如星星閃爍在黑夜,如彩虹燦爛在雨後,那麽珍貴,令人驚豔,時時刻刻記憶猶新。
芸芸眾生的我們,逃不過物質的引誘,也躲不過感情的折磨,我們永遠不知道何時才是盡頭。是沉迷在其中不能自拔,還是把它當作基石,在上麵蓋起精神的高樓,讓精神統帥物質?我一時也不能完全回答,隻知道自己常常過於奢侈,兩者都要,卻又兩全齊難。
也許,隻有當你放手物質這一端時,精神的天坪才會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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