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分過一次了。

本帖於 2010-09-28 08:04:20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回答: 分手22天,發文療傷!恍然2010-01-08 09:51:14

為什麽相互愛著對方的人,就無法相處呢?就算好了,又要再吵,再分手。雙方都好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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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這就是隻有冤家才聚頭。 -spb- 給 spb 發送悄悄話 (92 bytes) () 01/08/2010 postreply 10: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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