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進化論的觀點,個體需要盡量多地與不同基因交配生育,以期留下最優秀的基因,人類現在則是部分地反其道而為之,隻與固定配偶交配,盡量少生育(比如避孕方法藥物的發明),好處是大大減少了因為爭奪交配權而發生的爭鬥,壞處則可能是減緩了人類進化速度,或者,自然不會那麽輕易地放過人類,她有可能會不斷地製造出一些疾病來淘汰不夠優秀的基因。
毫無疑問,婚姻有利於社會的穩定和文明的進展(因為人們不需要花大部分精力去爭奪配偶們),但是卻不利於生育下多品種基因的後代。
說這些無非是想讓有出軌行為配偶的兄弟姐妹們想開點兒,你們的配偶不是不愛你們了,而是自然本能在他們的身體裏發揮作用,使他們衝破了人類文明道德的束縛回歸動物本性,人,說到底首先是動物,然後才是有意識的人。
所以,如果他們認為別人對他們的吸引力更大,就放他/她走吧,不是你不夠優秀,而是他需要與你具有不同基因的配偶交配。
反了,動物多是雄性的比雌性的漂亮,比如孔雀等鳥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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