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穿了,他不是你的那棵菜

本文內容已被 [ 舞鶴 ] 在 2010-09-28 08:04:20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新婚才幾個月就離家出走,除非是小兩口一時意氣用事,出去幾個小時散散心還可以,若是像你說的那樣,特冷靜,特理智的情況下說啥“性格不合,壓力太大”要分手,一點兒不給你思想準備就分居,還一點兒不聯係,這種男的不要也罷,否則將來有你苦頭吃了。

就算這次感動回來了,保不齊還會有下一次,出走分居慣了,對婚姻家庭的離心力越來越大,那還有什麽意思呢?

男的據我觀察,不到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是不太可能主動提出分手的,舉兩位男性朋友的例子,一位自打結婚基本上就是婚內分居,差不多無性婚姻吧,自己感覺也可以過下去,可老婆紅杏先出了牆,非要離,於是就被動離婚。另一個倒是還沒離,可深陷網戀不能自拔,對方稍有風吹草動就背地裏要死要活,跟老婆也是貌和神離,同床異夢,可就這樣也打死不離婚。以上兩位都沒孩子,都不到四十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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