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上一個不該愛的人,就是有錯的。那一天要是有個女的愛上了你的丈夫,和他偷情,你就能感受到她有錯沒錯了。我的丈夫是我的,她愛上了就是偷我的,怎麽沒錯呀?她隻要愛情不要名分,也不行。因為她偷走了本來屬於我的東西。當我和丈夫做愛時,想到他的身體被另一個女人碰過,他的那個東西進過一個女人的身體,我就不會讓他碰我,就不會讓他上我的床。你說那個情人有沒錯?
如果她是不知情當上了情人,那就像不知情的運毒人,如果知情還要偷情,那就是明目張膽的賊了。
我是決不容忍這樣的賊的,也不容忍丈夫偷情的。我寧願單身也要把他們掃地出門。
酒妹,我不同意你這樣的說法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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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姐,在你的角度上,我是支持你的,
-把酒話桑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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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2009 postreply
14: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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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酒妹。本來夫妻就包括愛情,身體和名分,我是一樣也不給別人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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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2009 postreply
17: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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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姐,你有沒有想到過
--漫不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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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2009 postreply
15: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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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這並不意味著另一方就該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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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2009 postreply
17: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