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婚前財產不均等,我認為有必要簽婚前協議,內容需要雙方認可

來源: lavendar~ 2009-11-17 19:44:16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14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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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財產均等,比如都是窮光蛋,我認為沒必要,但是,如果對方認為有必要,我也會同意簽。內容同樣需要雙方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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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這樣才對。 -SHA66- 給 SHA66 發送悄悄話 SHA66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17/2009 postreply 2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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