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第一段,采用的是亂扣帽子,無限上綱的手法。將學術研究作為謬論。他老人家當年就是這樣將國家推入苦海的(當然還有推波助瀾的)。誰也沒有津津樂道。
第三段,如果是無知,倒也罷了。從與人為善的角度,隻能認為他老人家理想主義。如果沒有性,恐怕你根本愛不起來。你十歲以前會有男女之愛嗎?
第四,五段,貌是正義。你能禁的了嗎?這是上帝安排的。你就是用鐵腕也禁不了。禁不了怎麽辦,If you can’t go against it, go with it. 政府將之合法化,製定規則,保證安全。脫衣舞廳安全人員,絕對比超市裏多。性店提供的大部分商品,都是經過衛生部門檢查的,總比偷偷地隨便拿一件物品來用要安全衛生的多。不能把自願去做和被誘騙,強迫的混為一談。自願的總有各種原因。被誘騙的往往是對其不了解,如果她知道這是怎麽一回事,她就能辨別是非了。而你的理想主義,杜絕政策,恰恰助長了這類事的發生。晚上走在紐約的街頭,有時會有妓女向你拉生意,你要是去同情她問她是否對生活絕望,她不找人揍你一頓,算你便宜了。
第六段,同樣是亂扣帽子,無限上綱的手法。有誰在鼓勵?反過來就因為好奇無知,以為有什麽可以得到,才使某些人陷進去。妓女合法化從來就不是要提高她們的地位,而是要保護她們,維護她們的權益。
第七段,這樣的事我沒有做過,堅決反對。可是有人會去做。怎麽辦?許多人埋怨管理人員這也不是,那也不對,你能有什麽好辦法?你的高潮論也是誤導人的。研究表明,男女在高潮臨近和發生時,根本不會想到愛,隻想到刺激。愛隻有在前戲以及之後的擁抱才感覺到的。說你誤導,是因為女人要聽了你的,沒有高潮就認為不愛丈夫,那你就成罪人了。Pretty woman看過吧?她什麽時候是真正愛了?
後幾段,不知你在說什麽。去看看專家的統計吧。
最後告訴你,我提到的舞廳一例,隻去過一回。比你一次沒去要好很多。就因為你沒去過,就想像你可以隨便摸?至少我知道那是怎麽回事,還根本談不上麻木了。性店那是第一次,後來還去過幾次,都是應來這裏玩的人要求陪著前往的。你要是想去,不好意思,找我,我每天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