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鏡子中依然熟悉,還很年輕的臉,很難相信已經離開了家十年;也很難相信這十年經曆了戀愛離婚整個旅程。
愛的時候,覺得很幸福。妹妹曾經問過我幸福到底是什麽。我的回答是幸福是一種感覺。沒錯,感覺。從心底裏洋溢出來的滿足感,就是幸福。除了幸福,我記不得其他的。兩情相悅,是世間最美好的發生之一。而結婚,讓我體會執子之手的默契和安穩。我很慶幸自己在合適的年齡遇到合適的人,順利的走進人生。沒有父母親人的反對,沒有生離死別的痛苦,沒有想愛而不被愛的無奈,沒有拋棄與被拋棄的淒涼。
隻是,人世間的感情每個人遲些或早些都要經曆的吧。和相愛的人相依為命了十年的時候,我們分手了。一夜之間我一個人被孤伶伶留在原地,以生相許的男人走了。周圍沒有什麽改變,隻是身邊的人不見了。積攢了幾十年的淚水開始徹夜流淌,傷痛的心除了痛還是痛,沒有力氣呼喊,也沒有力氣堅持。無意中在街上見到他的時候,竟然全身沒了力氣,哽住了呼吸。
究竟走過了多少裏路,熬過多少不眠的夜,眼淚終於流幹了。我開始明白,心痛也是愛情的一部分。就象白天與黑夜一樣,幸福與心痛是聯在一起的。如果沒有當初的幸福,就沒有後來的心痛。就象日出與日落,人生自古如此。
如果相愛是人生最美好的發生之一,那麽分手就是那一段旅途的終點。然後重新開始另一個旅程,體會另一個美好的發生。
十年,我開始明白,我的人生之旅是這樣的。於是,我不再哭泣,而是微笑著,以一顆祝福的心,祝他幸福,也祝我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