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有幾個問題:
1. “聖經裏說上帝是男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意思是說男人要服從上帝而女人要尊重和服從男人。”
一上來就毫無道理的確定了男女的主從地位。為什麽是這樣的主從地位?能拿得出有分量的理由來嗎?
2. ”聖經裏也提到男人要愛你們的妻子,但很少說過妻子要愛你們的丈夫。“
噢?聖經不提倡妻子愛丈夫?寫聖經的人是不知道男人也需要被愛,還是根本就不懂得愛?
3. ”我覺得聖經的這些話真的是值得我們提倡,哪怕是當今的社會,這些話絕對不過時除非人類的文明又有質的飛躍。“
相比起兩千多年前,人類的文明確實是有了質的飛躍。你自己感受不到而已。比如說,婦女們現在也外出工作支持家庭了,婦女們現在有投票權了(在美國,這才是不到一百年的事情)。。。
拿那些腐朽的陳年老貨來糊弄現代人?是不是要回到兩千多年前去?
3. “在婚姻裏,叨叨不休的妻子,不服從丈夫指揮的妻子往往觸及的男人的自尊,所以男人會動粗。”
把婚姻裏的男人動粗都歸咎到妻子的頭上?怎麽不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看是男人的錯、女人的錯、還是雙方都有錯?
4. “如果女人按照聖經的指示去遵從丈夫的意誌那麽就會減少很多夫妻的摩擦。”
為什麽一邊倒的要求女人去遵從丈夫的意誌?為什麽不能要求男人去遵從妻子的意誌?又為什麽不能在雙方尊重對方的前提下共同努力解決矛盾?
5. “如果女人學會了尊重丈夫,她得到的就是愛。”
許多女人很尊重丈夫,可仍然得不到丈夫的愛。為什麽?
6. “女人不在意自己的自尊,因為女人知道自己是社會中的弱者(以群體的觀點看)。”
女人當然在意自己的自尊。你作為一個女人,難道不在意、不需要自尊嗎?
社會的弱者就沒有自尊?什麽道理?
這根本就是“強者們”不願意給與弱者們尊嚴的毫無道理的借口。事實是,任何人都有其自尊,都應該在意自己的自尊,也都應該得到應有的尊嚴。
7. 男人的愛,確實能感動女人。但是我很懷疑,一個不在意妻子的自尊,或者不願意尊重妻子的男人,他對妻子的愛能夠有多少?有多深?能持續多久?是不是做完愛就徑自倒頭大睡,平常也很少真正關心妻子的那種我們常見的男人?
8. “男人需要了解女人,女人也要了解男人” 說的很對。但了解什麽呢?從你這篇文章的意思看來,你是要男人了解女人需要愛,但不需要自尊;要女人了解男人需要自尊、而不需要愛?
同時,從這篇文章看來,你並不了解男人需要愛的一麵,也不了解女人需要自尊並在意其自尊這一麵。請先update你的大腦,把它從兩千多年前的泥潭裏拔出來,並補上“男人也需要愛,女人也需要自尊並在意其自尊”這一課,再來給人上課吧。
男女都需要被尊重和被愛。
本帖於 2010-09-28 08:04:20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