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我說,再給你和LG個機會。別去見這個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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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LG和孩子來了,過一段再看看自己的感受。你現在的這些感受也許是寂寞中的,對LG的感情也許淡忘了。如果在一起幾個月還想那人,或LG還要回國而你不回,不如分手算了。
PS, 他要離婚,他LP不會沒經濟來源的,估計他一半的財產都會給他,還要付贍養費,你不用擔心。

所有跟帖: 

就為這個也不要跟他。 -因子- 給 因子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9/18/2009 postreply 11:44:44

扣謝,非常務實嗬嗬。 -塞上孤星- 給 塞上孤星 發送悄悄話 塞上孤星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18/2009 postreply 11:45:34

想著有時會哭 -塞上孤星- 給 塞上孤星 發送悄悄話 塞上孤星 的博客首頁 (192 bytes) () 09/18/2009 postreply 11:52:59

等他作了你的老公,可能罵你更狠 -維梁- 給 維梁 發送悄悄話 維梁 的博客首頁 (312 bytes) () 09/18/2009 postreply 12:10:27

那幹脆一個人領孩子過算了,被罵怕了,嗬嗬 -塞上孤星- 給 塞上孤星 發送悄悄話 塞上孤星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18/2009 postreply 12:15:29

這正是我要說的,你們關鍵的問題是兩地分居,這是婚姻的大忌 -維梁- 給 維梁 發送悄悄話 維梁 的博客首頁 (1026 bytes) () 09/18/2009 postreply 12:5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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