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年頭,正趕上信息發達的好光景。迫於形勢需要,人人都得學會推銷自己,否則酒再好,藏在巷子裏,也賣不出去。於是,會碼字的開個博客賣字,會唱歌的找個地方施展歌喉,就連賣狗肉的都得掛個狗頭,宣傳自己的肉多麽與眾不同,才賣得出去。
但凡有點姿色的女人,都懂得宣傳自己,趁著青春年少或者未有人老色衰時,把自己推銷出去,找個好主,賣個好價。於是,大把的女人,把美容當作事業,把情場當作戰場,把男人當作獵物。
如此折騰下來,許多女人幾經沙場,竟也練就了一副火眼金睛,百發百中的本領。
唯獨琴卻例外。她從來不會與人爭,跟人搶,她相信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搶也沒用的與世無爭的處世哲學,加上之前的那個男人,令她徹底倒了胃口。曾經的刻骨銘心,如今看來是如此俗不可耐,就連他的樣子都幾乎記不起來了,也許是她潛意識裏刻意要把他忘記,因為這樣一個曾經腳踏兩隻船的男人,已經觸犯了她的心理底線,唯一能夠做到的,就是把他從記憶裏,徹底鏟除,不留一點痕跡。
但是那段如今在她眼裏顯得極為庸俗的愛情,卻讓她對男人至今也提不起味口。她從來也不去人前應酬,招搖過市顯然不是她的風格;她也從來不去炫耀她的資本,盡管她各方麵都很出色。她喜歡做的就是呆在家中,為自己沏上一壺濃濃的咖啡,放一段自己喜歡聽的音樂,然後靜心看上一本喜歡看的書。這個過程在她看來,就像是做愛的前戲那樣,優雅,細膩,有情調。
她要的那個人,是要能就著她的味道,喝下她這杯濃咖啡,然後再體會出她的味道。。。
當然,咋咋呼呼的男人不行,太粗魯的男人不行,太多情的喜歡獻媚的男人也不行,風流世故的男人更不在考慮當中。如此下來,能夠入琴眼的男人還真的不多,尤其是她這種守株待兔的方式,主動送上門來的男人就更少了。
看著琴就這樣,一天天顏色漸退,大家都在替她發愁,可是她卻毫不著急地聲明道:
“我寧願高傲地發黴,也不要委屈地戀愛。”
這句話令我們這些“寧願委屈地戀愛,也絕不高傲地發黴”的俗女子,相形見拙,自愧不如。
是啊,並不是所有的女人都可以做到像琴那樣,永遠活在高傲當中的,有時高傲也是需要資本和條件的,那就是你的心能堅持多久?是迫於世情,流於庸俗;還是維持個性,堅持本色,不隨波逐流?我想不是每個女人都可以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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