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不能LAY OFF,也沒理由FIRE,我想了4天的辦法,終於讓他們3個人同時辭職走了.其中一個是Manager,一個星期後,我做了他的position.
這件事,我是做老板叫我做的事,但不能違反老板限製我的條件.我倒是沒想過要做Manager.這件事之所以"成功",也是因為你的那句話:"握有決定權的才有生機,否則隻有任人宰割的份兒了…"! 我當時對有幾件事是有決定權的,做了一些統籌和組合,就"成"了.
這讓我想到多年前我工作上的一件事,老板叫我想辦法開走三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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