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想到離婚要趁早,就不如同居來得實惠。離婚還得分財產多麻煩

本帖於 2010-09-28 08:04:20 時間, 由超管 論壇管理 編輯

同居以後要是出現了厭煩不滿意,隨時可以拔腿走人。但彼此雙方決不能怨對方對你沒感情,因為大家是幹材遇烈火,彼此需要樂就在一起,膩煩了就說聲再見,比你得早離婚要管用,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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