況且有些人還可能是完全的受害者。 應該是“可憐之人有可能有可恨之處”。
對稱謂,如果對方反對,就不要用,如果對方無所謂,當然也無所謂。我不認為會有什麽大事,如別人稱呼我 為公,為母。我也不在乎。“二手”和“二婚”有大的差別嗎?
就說,“公,母”吧,是稱呼狗的。可是為什麽把媽稱作“母親”。又把丈夫叫成“老公”。 因為叫習慣了,就沒有那種貶低的意義了。
再說“小姐”吧,過去是一個多麽體麵的稱謂? 可現在不行了。由於社會的實踐,給小姐這個詞帶來了許多負麵的含義。
溥誌高,是一個多麽響亮的名字,如果說某人是“溥誌高”。 他準和你急。因為一本書給這個名字加上了“叛徒”的含義。
歸根到底,一個稱謂是由它的實際內容決定它的內涵的。
其實也沒什麽大不了的。當然我不會這樣叫別人,但我也不在乎別人這樣稱呼我。
這種說法欠妥。它有過失,已受過懲罰,但社會應該有所包容。
所有跟帖:
• 為什麽說"當然我不會這樣叫別人"呢? -fpxjz- ♀ (0 bytes) () 05/24/2009 postreply 21:09:16
• 這麽說吧,我出門是不帶雨具的,因為對風雨無所謂,但是如果有孩子,我出門是要帶傘的 -高出不勝寒- ♂ (133 bytes) () 05/24/2009 postreply 21:34:37
• 很好的家長。努力學習ING ^^ -aqua_kid- ♀ (0 bytes) () 05/25/2009 postreply 07:25:15
• 那是個比喻,對人和對己的態度。你還真會就事論事。等會兒畫隻老虎嚇你一跳? -高出不勝寒- ♂ (0 bytes) () 05/25/2009 postreply 07:40:16
• hahaha! 畫別的估計有效.. 我天天守著一個大老虎。一點也不嚇人 :D -aqua_kid- ♀ (0 bytes) () 05/25/2009 postreply 07:48:46
• 你守著的是隻大貓,不是老虎。不吃人的不是老虎,除非你是訓獸師 -高出不勝寒- ♂ (0 bytes) () 05/25/2009 postreply 07:53:26
• 就是說 對任何人,我都不會用他們不可能接受,或還沒有接受的詞匯。 -高出不勝寒- ♂ (0 bytes) () 05/24/2009 postreply 21:37:22